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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一幼儿园公众号配图侵权引纠纷 法院调解促和解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17:06:00    

中新网福建新闻4月29日电(曾瑞正)近日,福建省宁德市福鼎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向原告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费用1000元,原告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原来,福鼎某幼儿园每周在其微信公众号更新菜谱,方便学生家长了解孩子们的饮食,并从网上平台搜集各种图片作为配图使用。端午节来临之际,某幼儿园在图片平台网站下载了一张主题为“粽子”的图片,并附以我国粽子发展历程的文字用于宣传。图片所有权人赵某发现后,向福鼎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幼儿园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8000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事实清楚,争议不大,遂联系双方进行调解。承办法官针对该幼儿园经营者的疑惑,耐心向其解释擅用图片可能引发的侵权后果及相关法律规定。幼儿园经营者意识到自身侵权行为的错误,表示其在后续公众号的运营中,将注意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再次发生此类情况。赵某也表示某幼儿园使用图片系为了宣传我国传统饮食文化,并非有意用于商业运营,其也同意降低诉求金额,后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案顺利以调解结案。

法官表示,近年来,新媒体蓬勃发展,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件屡见不鲜,切勿认为网络来源不明就可随便使用,认为删除即可免责。新媒体发稿应严格把关,牢记先授权、后使用。(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