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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起,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新规实施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01 14:06:00    

宁波机场海关关员指导旅客进行行李物品申报。洪洋/摄

4月1日,记者从宁波海关获悉,海关总署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6号),已于今天开始实施。

该规定整合了原有多部海关规章,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申报、查验和处置进行详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海关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的监管,维护国家安全,便利口岸通关。

监管办法要求,进出境人员携带行李物品进出境,应当如实向海关申报。海关在申报台等指定地点接受进出境人员的书面申报。

在海关采取查验措施前,进出境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书面申报手续的,视为未向海关申报。

通过海关实施“红绿通道”申报模式的地点进出境时,进出境人员应正确选择通道:

携带行李物品的进出境人员携带应当向海关书面申报的,以及不明海关规定或者不知如何选择通道的,应当选择“红色通道”;其他进出境人员,可以选择“绿色通道”。

记者了解到,自出境游逐渐恢复以来,跨境人员往来不断升温。宁波海关所属宁波机场海关统计的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海关累计监管进出境旅客26.7万人次,同比增加56%。

“监管办法还新增‘智慧旅检’相关规定,对进出境行李物品监管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提出要求。”宁波机场海关旅检三科科长姚俞斌表示。

为确保监管办法有效落实,宁波机场海关在优化监管流程的基础上,正积极开展普法宣贯,在进出境旅客通关现场电子屏更新有关规定,设置更清晰的引导标识,并安排专人为旅客提供便捷的申报和咨询服务。

记者 孙佳丽 编辑 刘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