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3-26 13:03:27
注意!
龙湾区将对区级社会组织
开展2024年度检查
即日起至6月30日。报送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检资料。特殊情况另行通知。
1、凡2024年6月30日前经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2、凡2024年12月31日前经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3、凡2024年12月31日前经温州市龙湾区民政局批准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均应参加年度检查。
应参检的社会组织(不含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开设的“浙里社会组织”专栏,进行网上填报。
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年检工作登录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进行网上填报。
业务主管单位于2025年5月31日前,完成对社会组织年检年报材料的初审,出具年检意见。
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党建领导机关于6月30日前,结合所属社会组织2024年度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将年检意见建议表汇总反馈区民政局。
登记管理机关依据相关法规政策结合业务主管单位及有关党建工作机构意见、“双随机”抽查审计、实地检查和其他问题线索核实情况,综合研究确定社会组织2024年度检查结论。
社会组织应在2025年12月31日前,持《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副本)》到区民政局审批窗口加盖年检印鉴。
(一)社会组织年检年报业务咨询电话:0577-86968287。登记或认定为慈善组织的社会组织年报业务咨询电话:86966259。
(二)年检书面材料受理地址:龙湾区民政局社会事务与行政审批科,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街道升平路77号(政务服务中心东裙楼A403室)。
(三)浙江政务服务网账号问题等技术咨询:400-8884636。
资料: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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